http://www.mitbbs.com//article_t/Military/43640067.html 发信人: feebe (反对SCA5需要支持RandPaul), 信区: Military 标 题: 在美国乱泡妞是找死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ue Apr 28 15:07:24 2015, 美东) 翟田田不就是因为追求女同学,进了班房, 以前的贺某某, 因为被告强奸, 几乎要被赶 出学校, 虽然最后判无罪. 很多asian men, 对美国不了解, 飞哥, 还好是碰到的都是也不懂美国法律的大陆女, 不然肯定要 被搞死. 美国是一个清教徒警察国家, 对于男女之事是非常偏向女方的, 亚裔男更是打击的对象 . 基本上, 女方如果决定搞你, 你基本 就完蛋. 搞得贺某某几乎完蛋的女人, 一点事也没有. 强奸案是刑案, 女方只要作证即 可.你就可能要花10万美元请律师. 刑案 win, 你要反控女方, 这是另一起民事案, 基本律师也不会建议你告. 警察最爱男女之间的案件, 没有危险, 又能搞死一个男的, 还显得救美. 家暴案,警察2 分钟就到, 枪击案, 要等半小时. 常在河边走, 哪能不湿脚. 只要碰到一个女人决定告你强奸, 你在美国的前途基本就毁 了. 这个女人狠一点, 在身上搞点伤痕, 你基本就不可能脱罪. 科比最后脱罪, 是那个女的检出3个男的精子, 大家自己掂量一 下, 比科比牛多少. 在中国, 没有证据的情况下, 判不了强奸, 在美国, 你的证词 vs 女方证词, 你请不起 好律师, 基本完蛋了. 基本上女人说你强 奸, 就是强奸. 乱搞男女关系, 连CEO都要走人,何况一个外籍雇员. 当然, 如果有人觉得像飞哥一样玩, 就算翻船也值, 那就试试吧. 重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