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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Ellison (), 信区: Military
标 题: 朴槿惠收受情报机构资金案被发回重审,刑量或加重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hu Nov 28 19:16:57 2019, 美东)
11月28日,韩国最高法院大法院对前总统朴槿惠收受国家情报院提供的特殊活动费一案
作出终审判决,撤销二审法院对朴槿惠作出的判决,将案件发回首尔高等法院重审。
高等法院在二审中认定部分受贿和国库损失罪不成立,但大法院认为均应视为有罪,因
此将案件发回重审。据此,朴槿惠的刑量或加重。与此同时,大法院还将前国家情报院
院长南在俊、李丙琪、李炳浩所涉及的提供特别活动费案件发回重审。
朴槿惠涉嫌2013年5月至2016年9月期间与前青瓦台秘书郑虎成等3名亲信共谋收受前国
家情报院院长南在俊、李丙琪、李炳浩提供的35亿韩元(约合人民币2086万元)特殊活
动费。
在一审判决中,法院认为涉案金额35亿韩元中的33亿韩元非贿金,而是国库损失金额。
二审法院则认为,一审中认定的33亿韩元中有27亿韩元为国库损失金额,其余6亿韩元
属于涉贪污金额。35亿韩元中另外2亿韩元均未被认为是涉及贪污或受贿金额。因此,
朴槿惠在二审中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和27亿韩元的罚金刑。
朴槿惠此前因介入新世界党(现自由韩国党)党内公推,违反选举法被判处2年有期徒
刑。她在干政案中被判处25年有期徒刑,干政案也同样被发回重审。若该案件适用公职
人员的受贿嫌疑与其他犯罪嫌疑区分后审判原则,朴槿惠的刑量也将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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