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mitbbs.com//article_t/Parenting/32591945.html
发信人: lanfear (二是会传染的), 信区: Parenting
标 题: 城头变幻彩虹旗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Mon Jun 29 15:25:55 2015, 美东)
不是我不明白这世界变化快。也就是没多久之前吧,gay marriage还是在美国谈虎色变
的玩意,犹记得多少个州特意通过法律,banning gay marriage,结果这才多少年啊,
一夜之间所有的facebook都变成彩虹旗了。
这个问题,我过去曾经跟不少人争论过,最后争论的结论就是,通过争论改变一个人的
观点是不可能的。我曾经预言过,gay marriage是历史的潮流,再强烈反对的人也无法
阻止,但是最终社会接受,需要的不是现在反对的人改变观点,而是下代人一定会比上
代人更加宽容。
所以居然会在今天就看到彩虹旗遍地,还是让我始料不及的。
说到这里不得不提到美国高院的存在。
在美国立国的三权分立上,最高法院是一个极为特殊的存在。最高法官由总统任命,议
会批准,但是大法官一旦任命,任期终生,不需要向议会总统负责。就是这个绝对独立
的存在造成了最高法院的超然地位。虽然总统在指认的时候会尽量找跟自己意识形态接
近的候选人,但是并不能保证法官最后做出的决定跟自己屁股一边。
比较著名的例子是Obama的全民医保政策在最高法院受到challenge的时候,共和党总统
任命的大法官John Roberts最后一刻站在总统这边,认为obamacare没有违宪,生生的
给共和党心口插了一刀。
回到same sex marriage的问题,虽然legalization才刚刚发生,但是整件事的转折点
其实是在两年前,最高法院对于DOMA的裁决。Defense of Marriage Act是1996年的一
个联邦法律,里面规定婚姻必须是一男一女。在当时各州通过类似法律的大潮下,DOMA
算是应运而生。但是随着宣布同性婚姻合法的州越来越多,对DOMA的challenge也是一
波接着一波。两年前最高法院终于对DOMA进行了裁决,认定DOMA违宪必须取消。
值得关注的是,在DOMA的裁决中,几个最保守的法官居然站到了DOMA的对立面。他们的
反对DOMA的原因不是支持同性恋,而是美国最基本的州权。
众所周知美国是联邦制国家,对外人来说可能感受不深。但是美国人民的日常生活中,
各州的权利远大过中国的省市。 每个州有自己的宪法法律,议会,基本上说,只要不
违反美国宪法的事情,都是各州自己说了算。所以DOMA的问题是,如果一个州对
marriage有自己的定义,那联邦有没有办法否认,最高法官对此的回答是,No。
所以这次最高法院裁定同性婚姻全美合法的时候,Roberts同学深深的愤怒了,你丫们
前两年刚说联邦没有资格dictate各州对婚姻的定义,现在转脸就否认,你们到底还要
不要脸!
不过综合美国最近民意调查,近六成人支持同性婚姻,其实最高院就算不裁决也就是
matter of time。最高法院在这方面很喜欢走在时代的前面,比如当年的民权法案,所
以这个裁决既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
补充说明:
又研究了一下上次高院明明已经说了婚姻的解释权在州,为嘛这次非要争个是非曲直呢?
原因在于,很多人在州level challenge gay marriage ban,上诉到联邦法院,然后地
方联邦法院接了case以后做出判决。如果地方联邦法院判定ban不合法,该州的gay
marriage就合法了,好像加州就是这个case。
这么折腾了两年,美国一半以上的州都插上彩虹旗了。就在这时,有一个地方联邦法院
做出了一个不同的判决,说gay marriage ban不违法,可以继续。
这就造成了联邦法院在不同local court判决结果矛盾,这时候,最高法院就必须站出
来,就这个问题做出最终解释。要不然判gay marriage合法,那就全国都插彩虹旗,要
不然gay marriage ban不违法,那已经通过上诉到联邦法院插了彩虹旗都得拔下来。
感觉就是一个winner take it all的游戏规则啊。
--
Principles only mean something when you stick to them when it's inconvenient.
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