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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pgxj (苹果香蕉), 信区: USANews
标 题: 荷兰:同性婚姻合法后的十年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Sun Jun 28 01:35:31 2015, 美东)
荷兰,在2000年修改婚姻定义,成为世界上第一个把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国家。同性婚姻
合法化之后的10年(2000-2009),荷兰全国婚姻状况发生了什么变化?2010年发表的
统计数字说明如下:
1. 同性伴侣的结婚率只有20%,十对同性伴侣中,只有两对选择结婚。
异性伴侣的结婚率则是80%。
2. 异性伴侣的结婚率在这十年中持续下降,2006年降至1945年以来的最低点。异性伴
侣中,十有九对选择婚前同居,有2/3 的说有结婚意愿,却一直推迟。
3. 离婚率稍有下降。但是,因为荷兰有特别的"闪离"规定:可以将婚姻关系改为注
册同居伴侣,不需经过法院,所以,如果将"闪离"考虑进去,离婚率就没有下降,而
是持平。
4. 非婚生子女比例持续攀升。2009年,荷兰40%的新生儿由未婚妈妈(包括单身妈妈和
与伴侣同居的妈妈)所生。
来源链接:http://www.marriagedebate.com/pdf/imapp.may2011-rev.pdf
你看见了什么?报告最后说,这些数字并没有直接证明"修改婚姻定义,引入同性婚姻
"和"婚姻在社会整体层面被削弱"之间的因果关系。不过,有些事,不需专门的科学
证明,常识(common sense)不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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