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mitbbs.com/article_t/Living/33693555.html
发信人: xie91 (bob), 信区: Living
标 题: 租客买房的佣金问题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ue Feb 28 13:53:58 2017, 美东)
我的房子先是上市卖,卖方agent 2%佣金,买方3%佣金,过了几个月出租了,我的中介
作为房东和租客双agent拿走一个月佣金,因为先找好租客再签的合约,我在条款中约
定,如果这个租客将来买我的房子,1.5%给我的中介,3%给租客中介。才两个月不到租
客offer买房,谈判比较顺利,砍了一些价,买家agent是租客临时找的,只要1.5%佣金
,这样我们就签了合同,现在有这个问题,我的中介提出她的佣金不是1.5%,应该按照
当初卖房的agreement 拿2%,理由是租约提前终止,就按以前的卖房合同来,这样我还
要多给她两
千,40万的房子,我觉得应该是后面的lease agreement 覆盖了以前的sell agreement
,我在前者指出这种情况发生,我的中介只有1.5%, 因为当时找好租客,我的中介一人
拿走2800刀。
大家看看,从合同角度来说,她的要求合理合法吗?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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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xie91 於 Feb 28 14:57:39 2017 修改本文·[FROM: 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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