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mitbbs.com/article_t/Faculty/32007229.html
发信人: changehouse (换房子), 信区: Faculty
标 题: 没有支付宝,就是垄断?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Wed Dec 30 01:00:35 2020, 美东)
今天看到一则新闻,说是有人起诉美团涉嫌垄断。
按照委托人的律师介绍,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三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其旗下
的美团APP、美团点评APP等,利用其市场支配地位,取消支付宝渠道,使得消费者无法
在上述APP中通过支付宝进行支付。
而该起诉已经被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立案。立案很好,起码可以有机会在法庭上,辨明事
实,澄清有关垄断的问题。当然了,至于最终结果如何,有待于时间揭晓答案了。不过
,看到该起新闻,对美团没有支付宝选项,就涉嫌垄断的说法,让我感到很震惊。
这哪里是垄断吗?要是垄断的话,美团是强迫消费者了?还是限制消费者了?尤其是,
美团所提供的支付手段,起码有三个以上,包括美团月付、微信支付,特别是银行卡支
付。如此多样的支付形式,难道算是垄断吗?
的确,我们承认支付宝是当下最重要的支付手段,但是,并不是说,美团消费时,没有
了支付宝支付,就是"利用其市场支配地位"搞垄断。数据显示,在2020年第一季度,
支付宝、腾讯金融、银联卡的市场份额分别是48.44%、33.59%和7.19%。支付宝占将近
一半,但是,毕竟还有多一半市场份额是非支付宝的。
作为国内目前领先的生活服务电子商务平台,美团也仅仅只是领先而已。要知道,在生
活服务电子商务领域,相关的公司还有不少。同时,这个生活服务电商领域是没有行政
限制的。也就是说,该领域的竞争非常激烈。就如去年,外卖餐饮美团和饿了么,还是
两强并存,可是,到了今年,美团外卖已经遥遥领先。
当然了,若是美团外卖"怠慢"消费者的话,或者说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话,那么,
被饿了么等外卖企业超越也是随时会出现的。
到此,我们看到,在生活服务电商领域,美团并没有绝对的优势。关键的是,这个生活
服务电商领域,没有行政限制,有电商领先,也仅仅只是暂时而已。
而具体到了,这位王某起诉的,美团平台所提供的支付手段涉嫌垄断,那更就是胡扯了
。不说,这美团所提供的支付形式很多,就说这生活服务电商美团,哪怕是,只提供美
团月付,也够不上涉嫌垄断的。
要知道,这生活电商领域不是公共服务平台,是有众多的竞争者存在的。而美团也只是
其中暂时领先的一家而已。是否选择啥样的支付手段,这是公司对市场调研后的选择。
没有提供支付宝的支付,消费者完全可以拒用美团嘛。反正,对美团来说,没有支付宝
支付,肯定会流失一些消费者的。
不过,消费者不用美团,也有的是生活服务电商。比如说,以美团最有市场竞争优势的
餐饮外卖来说吧,还有饿了么、饿了么星选及其它电商。起码,这些非美团公司的市场
占有额,也在31.08%以上。
其实,当更多的消费者因为美团没有提供支付宝选项,选择用脚投票后,不用说,这美
团的市场份额自然就会下降的。哪怕是2020年第二季度,拥有68%的外卖市场,也同样
会被消费者抛弃的。
一旦被消费者抛弃了,美团会意识到没有支付宝选项的错误。如此,是否有支付宝选项
,这本是美团公司的决策,与垄断无关,与美团暂时领先的市场份额无关。要是消费者
觉得没有了支付宝支付,很不方便,不用就是了,或者直接卸载美团APP和美团点评APP
。当市场份额丢失时,美团自然会重新评估的。
当下,大的形势是"强化反垄断",我国也有反垄断等法律法规,只是,在具体的实践
中,还应该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是否垄断,或者垄断的经济学定义,都应该有个合
理合情的判断。尤其是,垄断与竞争,行政限制与垄断,市场份额与垄断,等等知识,
有且只有准确理解,才能更好的进行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
就以这起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立案的案件来说吧,其最终的判断,肯定会是合理合法的。
要知道,这起涉及垄断的案件判决结果,将会具有标杆意义,会对将来更多的同类案件
,起到重要的指导意义。绝对不会,只是因为错误的理念或者观念,而出现了错误的判
断,从而影响我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
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