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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zhangyx2 (paruyui), 信区: ChinaNews
标 题: 男子假装自杀反致女友溺亡:12年半判轻了吗?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hu Feb 25 06:32:14 2021, 美东)
江苏淮安"男子假装自杀,女友相救溺亡"的案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2019年2月的一天凌晨,男子李某酒后同女友孙某吵架,之后假装跳河自杀。女友孙某
明知自己不会游泳,还是下河施救,结果却被男友"拖至深水区"导致溺水身亡。李某
被判犯故意杀人罪,获刑12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3年。李某认罪服判,未予上诉。
这一判决结果引发轩然大波。不少人认为既然已经是故意杀人,为什么判得这么轻?也
有人认为,这只是情侣之间闹矛盾,李某不会游泳,无力对女方施救,发生死亡,属于
意外事件,不该定罪。
本案的承办检察官做出公开回应,从李某属于临时起意、有认罪认罚情节等方面,详细
分析了本案的定罪理由。
从检察官详细剖析的案情来看,本案和一些网友通过"假装自杀""强行拖拽"两个关
键词,脑补出来的"男朋友故意设计,假装跳河自杀,然后诱骗不会游泳的女友下水,
故意将之溺毙"的杀人手段有很大出入。
司法机关将本案认定为"间接故意杀人",这有别于过失致人死亡、直接故意杀人。
所谓"直接故意",是行为人主动追求犯罪结果的发生,通过行动来实现犯罪目的。
而"间接故意",它不是积极追求犯罪结果的发生,而是明知其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
的结果,却采取了"放任"态度。
而"过失致人死亡"的主观心态,是"应当预见"却没有预见到危害结果的发生。
在刑法理论上,"间接故意"和"过失"有相似的地方,这也是相关案件定性比较困难
的原因。
前者核心是"放任",后者的核心是"没有预见",但"间接故意"杀人仍是故意杀人。
从案情来看,李某不会游泳,当时跳河的目的是为让女友"哄"自己,不是主动追求杀
害女友这个犯罪结果的发生,所以它不是"直接故意犯罪"。
但是,李某明知道女友不会水,明知道当时女友说的那句"要死一起死"是气话,不代
表她想放弃生命,且之前李某已经到过深水区,明知道深水区的水位足以淹没比自己矮
十几厘米的女友,将其拖至深水区里面,会对其生命造成严重的威胁,但是,李某还是
故意这么做了,也发生女友溺亡的结果。
从检方提供的一系列证据来看,李某对于女友溺亡这个结果所采取的态度是"放任"―
―虽然不积极追求,但对女友在危险的处境之下的死亡,采取了"满不在乎"的态度。
这就不属于"过失"心态,因为李某有强行将女友拖到深水区的行为,已经是在对女友
的人身安全造成了严重的威胁。
要看到,本案和设圈套溺毙女友的故意谋杀行为,行为人主观恶性还是要低不少,检方
将之称为"酒后失控,借题发挥",加上被告人积极认罪悔罪、赔偿、取得谅解,社会
危害、主观恶性,有别于普通的谋杀案,所以仅获刑12年,这也体现了法律宽严相济的
精神。
就本案的舆论场发酵来看,网友的讨论应在合法的渠道内有序展开,不能用"键盘科南
"来代替严密的司法调查取证,脑补出一个"心机男杀害女友"的故事,一定要让司法
机关"完形填空"。
之前的杭州来女士失踪案、"冰川探险王"遇难案,都有一些网民捕风捉影、疑神疑鬼
,甚至出现了网暴的倾向,这就是越位了。
本案是一起步步升级的悲剧,这也提醒恋爱中的男女,要珍惜生命、敬畏法律,不要拿
生命去要挟对方。
开玩笑、闹纠纷、求哄要有度。否则,自己死了是悲剧;害对方死了,自己也构成犯罪
。到头来,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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