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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zhangyx2 (paruyui), 信区: ChinaNews
标 题: 说说中国法治这只"候鸟"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Sun Jun 28 11:45:56 2020, 美东)
今日去晨练,路过往日热闹非凡的集贸市场,看到的却是静悄悄的通衢大道,除了一男
一女两个工商干部门神似地站在牌楼下,街上的摊贩一个也没有。经验告诉我,又要迎
接什么什么大检查了。法治这只"候鸟"又飞回来了。
而这些所谓的检查就合乎实际吗?明明人们的生活需要小商小贩,可管理者的目光不放
在规范管理上,只放在形式美上和上级的意图上。一句话,这种做法的实质就是,头脑
中压根就没有人民的利益,而只在乎个人利益,因为揣摩上意迎合上意只能给自己带来
利益。
需要检查了就让摊贩消失,检查一过,摊贩又堂而皇之地登场,至于规范管理则少人问
津。此类情事在中国可谓司空见惯,不胜枚举。比如搞"创建",为了什么什么级的文
明城市文明单位,一时间,城市上下总动员,单位上下一条线,打扫卫生成了头等大事
,日常工作可以靠边站,平日一年二年也看不到的地方,现在要天天爬高上低地打扫,
平日立站的地方现在成了金銮殿,个个步步留心,小心在意,如履薄冰。一旦奖牌到手
,则皆大欢喜,万事大吉了,金銮殿一下子又落到了凡间。再如安全教育,如果一个地
方某个单位出了火灾、车祸、矿难或其它事故,当地政府马上就是发文件,下命令,不
准这,不准那,而至于事件本身则很少去细加研究,更不用说采取什么措施了,即使采
取了措施也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风波一过,人们就淡忘了,隐患照常存在,但却没
人重视了。正因为如此,中国各类事故可以说是此伏彼起,连绵不断。再比如,一些地
方的交警执法,什么什么月来了,交警站得满街都是,一时间摩托车手们如临大难,要
么换骑自行车,要么和交警玩捉迷藏,要么全付武装,而那些消息不灵的人只好自认倒
霉,而那些有点头脸有点关系的人,则很快就一分不罚地把车要回来了。而过了这个月
,要么是执法人员不到位,要么是执法人对违法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总之,在我们的许多地方各类执法人员管理人员就象游击队,只要上边一有风吹草动,
则倾城而出,一时间风声鹤唳,草木皆兵。风声一过,则执法的和犯法的井水不犯河水
。这样一来,就出现了这样一种情况,被执了法的多是一些小虾米,而那些狼虫虎豹们
则依然安然无恙,因为这些人有背景,说句直白的话,就是猫鼠一家,早就有大猫给大
老鼠通过风报过信了。
我常常有种感觉,我们的法律规章政策就象是候鸟,又象是冬眠的动物。法无常法,政
无常政,就使法律政策成了人们的玩偶,自然,它在公民心中就失去了应有的尊严。从
而导致正规则只用来装点门面,潜规则大行其道,腐蚀和危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这使我想起了颇具中国特色的"严打"来。不知什么时候中国开始有了"严打"之举的
,不知此举可有什么历史渊源。此一问题实在不敢细想,细想一下,不觉会脊背发凉,
为什么呢?因为"严打",顾名思义就是从严打击,也就是说,一个人遇到"严打",
就可能犯的是轻罪也要被按重罪来判,本来是十年可能被二十年,本来可能是无期徒刑
就可能被剥夺生存的权利。我记忆犹新的一件事,就是十多年前大连的一个人,因为在
特殊时期说了几句未必是假的话,结果被判了二十年徒刑。更不用说文化大革命时期因
言获罪丧命者不知凡几。罚非其罪难道不就成了执法犯法、草菅民命吗?与严打相对应
的必然有宽囿期,宽囿的结果就可能是"轻打"甚至是"不打",在此一时期,因为不
在风口浪尖上,关注的人少,于是执法者就可以在人们活动之后,曲解法律,曲解法律
的后果就是重罪轻判,甚至让狼虫虎豹逍遥法外。
应该说,严打之举是百害而无一利的,因为它本身就是罚不当罪,法律适用不准。它人
为地把法治社会分成了两个时期,使法律失去了同一性。早在三国时期,诸葛亮倘且懂
得"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的道理,我们怎么能自坏法度呢?
法不常在的根源在于有高于法律的权力存在,这种权力使法律规章政策成了自己的奴仆
。法无恒则无威,法无威则无力,法无力就必然使社会秩序遭受破坏。中国为什么会成
为腐败案件高发国家,根本原因就在于国无恒法,法不常在,法无尊严。看看我们的刑
法中的规定:"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
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而在执行中是怎么样的
呢?动则几百万上千万的贪官污吏却依然可以免予一死!
我想,在我们中国,目前最需要的就是要建立一个常态法治环境,让法律规章政策始终
坚挺起来,不要让法治也有个不应期。只有法治是常在的,公民才会敬畏法治,只有法
治是常在的,才可能保障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有法治是常在的,我们才能杜绝以权
乱法的现象,只有法治是常在的,我们才能保障公民的合法权宜,只有法治是常在的,
我们才能说我们是一个法治社会。
可怎样才能使法治常在呢?不言自明,就是要产生权利制衡机制,使一切权力纳入法治
轨道,使一切权力都受到监督和制衡。但令人遗憾地是,我们早已懂得"绝对的权利必
然产生绝对的腐败",但几年过去了,绝对权力依然存在,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建
立起行之有效的权力制衡机制。每思至此,我都想说,中国啊,到了动真格的时候了!
中国啊,你等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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