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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santawind (圣文德), 信区: TAX
标 题: 州税好难做,请教明白人(关于treaty,两州收入,夫妻合报)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Fri Mar 29 16:36:11 2013, 美东)
我是F-1签证OPT工作,老婆是F-1学生,我在美时间达到可以用resident报。
2012年联邦税好说,1040,married joint,可以享有每人$3800和$5950的exemption /
deduction,然后再用8833要$5000的treaty。
但是州税很糊涂。我开始在Indiana,后来工作在Pennsylvania,老婆在第三州,有几
个问题请教达人,实在考古完还是不清楚:
1,federal的是合报,state能separate做么?
2,我不用把在IN的收入报入PA的税吧?我用turbo tax发现它把我和老婆一共三个州的
全算一起用PA的,然后好多税……俩州总不能交两次税吧(我在PA没永久房产应该不算
他resident)
3,PA有$5000的treaty吗?我知道IN是有的,如果都有,那这$5000怎么分配?(两州
税率可不一样)
感谢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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