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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kaipingluck (), 信区: Military
标 题: 清真立法的几个现实障碍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Wed Jun 29 15:49:34 2016, 美东)
第一,任何法律都必须合乎宪法的规定和精神。宪法规定,中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
社会主义国家。而中国共产党党章规定,共产党人都是无神论者。那符合宪法精神的任
何法律都应该是无神论的大框架下的,据此原则制定出来的清真法律是否还清真?没有
了真主的清真法,还叫清真法吗?
第二,清真食品管理说到底是穆斯林自己的事务。清真食品如果立法,必然增加社会
管理成本,这增加的成本凭什么让包括十几亿非穆斯林的中国纳税人承担?打个比方,
家里有几个不懂事的孩子,老是做错事,不服管教,你凭什么让你的邻居或者社区花钱
帮你管教孩子?
第三,立法权交给了世俗的人大常委会,这是穆斯林愿意看到的吗?本应用教义去管
理的自己的事务却不得不交给世俗社会的非穆斯林的立法者们,这是教法的胜利还是失
败?
最后,我爱吃油炸臭豆腐,但是必须是按照我的标准来做的,其他方法做的都不是正
宗的我喜欢的油炸臭豆腐。国家给立个法呗,规范一下,利国利民啊。哦,我还得补充
一下,我的方法做的油炸臭豆腐,得到了除了我家人朋友之外的好多人的喜欢,他们也
都爱我的油炸臭豆腐。我不知道国家能否给我立个油炸臭豆腐法。。。共同期待吧,我
也要推动油炸臭豆腐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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