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mitbbs.com/article_t/EB23/32673267.html
发信人: aleisia (古灵阁), 信区: EB23
标 题: 问PP I-907表的填写问题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ue Sep 19 18:13:43 2017, 美东)
看了置顶,也看了皮匠的博客,对于907的PART 1有点疑惑。
背景: 公司sponsor EB2 140,已批,现在单飞eb3 140,准备填eb3 140的pp,以备完
全。这个907表就是我帮HR填,她再看看。
问题如下:
Part 1
1. A# of the person filing this request,可是受益人(我,楼主)是不能填这个
表的,所以这个A#我是肯定不能填的,对吧?
2. 这个name可以写公司的CFO么?我以前的PERM,EB2 140上都是他。
3. Part1.7肯定是选I am the petitioner了。
Part 2
感觉就是重新填一遍Part 1里面出现的信息,beneficiary这里才是我的名字。没有问题
Part 3
这里说如果pp被推, 钱是退回给Part 1里面出现的名字,那也就只能是CFO的名字啊!
!我如果写的是个人支票(而不是cashier's check)的话,那么这也要退给CFO? 还
是说我根本理解错了。他们既然都不收支票,就是把支票原封不动的退回来?还是说直
接作废扔掉,所以下次pp就重写支票即可?
请问我还有什么遗漏的没有?
--
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