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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家电到期报废,谁来强制?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hu May 28 01:13:45 2020, 美东)
今年,全国人大代表、格力电器董事长兼总裁董明珠参加人大会议时,带来了9份建议
,其中包括建议尽快建立家电产品安全使用年限强制性标准。董明珠认为,建立使用年
限强制性标准,推动老产品的淘汰、更新,可以杜绝安全隐患,节能减排,提升人民生
活质量,推动家电产品的技术进步,拉动内需。
家用电器都有其使用寿命,如果超过安全使用年限仍继续使用,会出现电线老化、电子
元件性能下降、有害物质泄漏、能耗增大等问题。因此,董总裁提出,明确每类家电产
品,特别是能较长时间使用的家电产品的安全使用年限。家电使用年限方面的标准要以
强制性标准或法律法规的形式出台,提高执行效果。厂家要在产品上明显的位置,告知
消费者安全使用年限的具体截止时间,方便指引消费者及时更换老旧家电产品。
很是有理有据,这绝对比什么父母合格证之类的建议,质量要高的多。比如以格力电器
的拳头产品空调为例吧,每年要例行清洗,保持良好的状态,但是,无论如何保护,甚
至是严格控制使用时间,其依然会随着年限,其性能将会衰减的。至于,到啥时候空调
的使用综合成本,超过了重新更换的费用及其负面影响,那么就得淘汰、更新,购买新
的空调。
本来,这更换的决定,应该是消费者自行判断的事情,如今董总裁提出要制定家电安全
使用年限的强制性标准。言外之意,就是说,正常情况下,这家用电器按照性能指标,
商家应该制定很明确的安全使用年限的标准。一旦家电到了使用年限,就必须要强制性
报废。
而且报废,这要以国家法律法规的形式来强制落实。理由嘛,前面说的很清楚,包括杜
绝安全隐患,节能减排,提升人民生活质量,推动技术进步,更重要的是拉动内需,完
全就是一举多赢的举措嘛!尽管作为空调类家电产品的制造商,格力总裁这样的建议难
免有点夹带私货的嫌疑,只是,起码从表面上来看,其理由是绝对的高大上,或者说冠
冕堂皇的。
再者说了,代表也是人,也有具体的利益,肯定会代表或大或小部分人的利益。代表肯
定不可能生活在真空中,只要是人,其所提出的建议肯定会有一定的倾向性的。就说董
总裁的这个家电到年限强制报废,至少理由是非常合理合情,甚至还很有代表性的,也
符合先进性的要求。只是,这样的建议,无论再合理合情,但是其最大缺点,就是谁来
强制性报废?
任何商品,消费者一旦购买了,那么所有权使用权都应该属于个人的,在这里,我强调
的尤其是家电产品。或许商家有规定的安全使用年限,或许这个年限时间在产品的明显
处标注,而且,到使用期限后,会出现很多问题,包括使用成本高,但是,若是消费者
不打算报废的话,任何人任何机构都没有权力来强制的。
因为这是我完全产权的商品,在我购买后,使用过程中,也许我非常爱护,也许我因为
种种原因使用的时间很少,也许我没有钱更换,反正,这些理由都会让消费者,即就是
到了安全使用期限,也不愿意,或者不想报废。此时,总不能由"国家"或者"执法部
门"逼迫吧?
大道理人人都会说。比如说,家电产品有安全使用年限,到期应该报废,可问题是,到
期谁来强制消费者报废呢?比如说家用小车吧,或者公里数,或者购买时间,都可以成
为不给年审的条件。通过不年审,强制性的要求车主报废。但是,家用电器可不需要年
审,都只是在私人家里使用的,咋强制呢?
尊重消费者的选择权力,更重要的是保护私有产权,这应该是社会的共识。有此共识之
后,我们再回头来审阅所谓的家电到期报废的建议,很显然,看上去很美好,实施起来
,却是根本不接地气。没有可行性,无法操作的建议,也就只能是说说而已,绝对不能
当真的。否则的话,就有点吃力不讨好了。
总之,宣传家电产品的安全使用年限,这很有必要。毕竟,其超期使用的后果与负面影
响,是显而易见的。但是,这到年限后,更换淘汰的实施,就应该,且只能是消费者自
己的决策了。政府,或者商业机构,能做的就是通过市场手段来"刺激"消费者更换。
比如说,以旧换新有大优惠等等。至于法律法规来强制更换,我以为,还是免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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