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mitbbs.com/article_t/Military/41557563.html
发信人: soric (南方系程序员), 信区: Military
标 题: 状告港人拍照,禁锢不是为了让他坐牢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ue Apr 22 14:51:30 2014, 美东)
有些人搞不清楚状况,在那里一条条的摆法律条款。
只要让他沾到儿童色情的调查,庭审。不管有罪没罪,麻烦就会跟他一辈子,找工作被
拒,出国被海关刁难,按揭贷款不批。其他诸如非法禁锢等罪名,能多加一条就多加
一条,guilty or not guilty 到法庭去对法官说。Not guilty又如何?长达一年的庭
审会让他筋疲力尽,贪婪的律师会把他的银行存款吸干。
你们对一个两岁的小女孩都不宽容,我们为什么要宽容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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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Android MITBBS阅览器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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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soric 於 Apr 22 22:25:01 2014 修改本文·[FROM: 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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